天津市纪委驻市金融局纪检组采取三项措施抓好“四种形态”学习。一是提供材料,向局党委书记荐阅学。积极向局党委书记推荐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《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——挺纪在前的理论创新和行动指南》等五篇学习体会文章,供局党委书记参阅学习。二是召开研讨会,组织纪检组干部集中学。专门加班,抽出半天时间,系统学习王岐山同志关于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的重要论述和纪检监察报刊杂志系列研讨文章,结合新修订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,畅谈对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的理解、认识和思考,学习领会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的政策要求。三是印发通知,部署系统单位统一学。印发专门通知,组织系统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认真研读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重点学习体会文章,要求系统各单位把“四种形态”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各环节、各阶段、各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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