驻天津日报社纪检组在践行“四种形态”过程中,积极探索“六必谈、六必读”机制,着力把第一种形态做深做细做实,在实践运用中不断增强第一种形态的实际成效。
“六必谈”:即对履行“两个责任”有瑕疵的必谈;对有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的必谈;对选拔任用、轮岗交流的必谈;对担任本职务一年以上的必谈;对遭遇重大挫折的必谈;对成绩突出连续受到表彰奖励的必谈。“六必读”:即被约谈人必读《党章》《廉洁自律准则》《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《党内监督条例》《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问责条例》。
今年以来,他们先后约谈党员干部19人,其中主体责任人谈话8人,函询谈话11人,推动“红脸出汗”成为常态,广大党员干部深切感到“组织就在眼前”、“纪律就在身边”,廉洁自律的意识显现明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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